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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2020年招聘启事
作者:    日期:2020-05-11    阅读:


        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是由威海市人民政府与青岛大学及环翠区人民政府联合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采取独立核算的事业法人治理结构。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是威海市构建“1+3+N”创新格局成立的第一个创新研究院所。研究院围绕威海市现代产业体系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集成政产学研金服用等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围绕新材料、人工智能、环境工程、海洋科技、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等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打造新型产业科技创新平台,为威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动力支撑。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以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开放协调创新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展众创空间建设、集聚高端创新人才、搭建校友合作平台等为重要业务内容,成为青岛大学与威海市校地合作的桥梁,高端人才集聚的高地,科技资源汇聚的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青年创新创业的沃土。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拟面向海内外引进优秀博士人才8名,具体岗位详见《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2020年引进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人员范围与条件

(一)院士

(二)首席教授

学术造诣深厚,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能够引领青岛大学“双一流”建设、推动研究院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者、国家最高奖励获得者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  

(三)特聘教授

1. 特聘教授第一层次: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紧跟国际学术前沿,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的青年人才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

或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第一层次业绩条件。

年龄自然科学原则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原则在55周岁以下。

2. 特聘教授第二、三、四和五层次:

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相应第二、三、四和五层次业绩条件。

第二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55周岁;第三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50周岁;第四和五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45周岁。

(四)青年卓越人才

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有较大发展潜力。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青年卓越人才的业绩条件,或为研究院科研急需的优秀博士。

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38周岁。

(五)青年博士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能够胜任研究院科研工作。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2周岁。


三、人才待遇

(一)院士:一事一议。

(二)首席教授:年薪80万或100万元(税前),另加科研奖励;安家费400万(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300万,非实验类150万。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职称聘为教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三)特聘教授

1. 特聘教授一层次:年收入60万元(税前)加科研奖励;安家费350万(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200万,非实验类100万)、人文社会科学40万元;并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

2. 特聘教授二层次:年收入55万元(税前)加科研奖励;安家费1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100万,非实验类60万)、人文社会科学3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3. 特聘教授三层次:年收入50万元(税前)加科研奖励;安家费8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50万,非实验类30万)、人文社会科学2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

4. 特聘教授四层次:年收入38万元(税前)加科研奖励;安家费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30万,非实验类20万)、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5. 特聘教授五层次:年收入33万元(税前)加科研奖励;安家费3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15万,非实验类10万)、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四)青年卓越人才

年收入25万元(税前)加科研奖励;安家费2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5万、人文社会科学2万元。

(五)青年博士

国家政策性工资加科研奖励;学校提供安家费2000元/月,累计发放36个月;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3万、人文社会科学1万元。

引进人才还可按条件对应申报国家、青岛市、学校各类人才计划,具有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称号的引进人才,可申报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一次性30万-100万住房补贴,首次在青就业的青年博士均可享受青岛市1200元/月,累计发放36个月的住房补贴。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网站(https://whii.q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启事发布起报名。

报名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科研团队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青岛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邮件名为“应聘科研团队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递交材料报名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研究院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方式报名的可先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应聘岗位邮箱(见附件1),研究院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再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按照省、青岛大学及研究院具体安排执行,并适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及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团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六、其他

录用人员工作地点为青岛大学及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在职期间需承担相应所在学院的教学科研任务。未尽事宜,按照省、学校及研究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2020年引进人才岗位汇总表

    2.青岛大学新引进人才应聘报名表——自然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