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是由青岛大学与威海市政府联合共建的无行政级别、无事业编制数额、无财政经费预算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事业单位,采用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开放式、柔性化、可重构的组织架构设计;设立学术人才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成立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研究院“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运行,以独立法人身份负责研究院对外部资源的接洽与合作。
研究院下设综合部、财务部,未来将设立业务合作部、研究发展部、产品检测服务部等。其中,综合部和业务合作部与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合署办公;研究发展部初期拟设立3-4个研发中心。研究发展部的技术成果可以在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转化,也可通过业务合作部下设的创新创业孵化中心进行孵化,还可以通过业务合作部下设的青岛大学威海技术转移中心开展与威海市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和技术转移、成果转化。
研究院机构设置如下:
1.理事会。理事会是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策研究院发展战略;决策研究院重大政策;制定和修订研究院章程;规划行业研究院建设布局;决定研究院所属研究中心的建立、变动、合并及解散;审批研究院重大资金的使用;监督研究院各类资金的规范使用;检查和审计研究院资金使用情况;对研究院进行工作绩效考核;研究院院长、执行院长、副院长的任免;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实行双理事长制,拟由青岛大学分管领导和威海市分管副市长出任理事长,青岛大学发展规划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等单位与威海市相关局、委负责人出任副理事长和理事会组成人员。
2.院长。院长由理事会聘任,代表研究院行使法人权利。主要负责研究院的研究方向、重点课题、人才引进等重要事项的决策。院长人选要具有较高学术声望、熟悉科研管理、研发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院长根据工作需要,提名执行院长或副院长并报理事会聘任。
3.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青岛大学及国内外知名高层次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研究院的研究方向、重点课题、引进人才等重要事项进行评估、咨询指导,提出行业科技创新重点和规划,指导研究院运营发展。
4.综合部。综合部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研究院日常管理和运行;组织协调学术人才委员会;具体管理协调研究院各部门、平台、中心及公司建设运营,负责研究院绩效考核。
5.业务合作部。业务合作部依托青岛大学综合资源优势,发挥学校在研发、众创孵化、技术转移、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加大“政产学研金服用”结合力度,集成人才、项目、政策、金融等创新要素和资源,实施服务地方工作。
6.研发部。依托青岛大学现有研发资源,结合威海市重点产业园区建设规划,联合国内其他知名高校院所及国内外专家,初期主要对以下几个平台进行布局建设。
7.成果转化部。负责研究院科研工作中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检查及结题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登记、交流、保密、报奖及研究院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科技咨询服务,组织协调科技成果开发、推广、转让及审查科技合同和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洽谈等科贸活动。